德国投资环境全指南
2018-08-09 浏览次数:2774
在德国进行投资,就意味着在欧盟最大的市场与经济核心投资,德国几乎是所有东欧国家的主要合作伙伴,并且大约三分之二的德国产品出口到欧盟其他成员国。
德国的道路四通八达,便于购买和销售,并且可以便利地到达西欧、东欧市场。德国与波兰和捷克接壤,如果你想把这些国家的市场囊括在你的公司战略中,德国显然是最合适的投资地。
政治环境 对外资的安全审查情况 据德国《对外经济法》及《对外经济条例》规定,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对外来投资者收购德国企业25%以上(含25%)股权的收购项目拥有审查权。 这里的外来投资者指所有来自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以外的投资者,外来投资者在欧盟或EFTA内的分公司和工厂视同于外来投资者。股权比例计算既包括收购者直接收购的股权,也包括其通过下属公司或与其他公司协议间接控制的股权。 审查权有效期为自收购合同缔结之日的三个月,或自参与收购者公开宣布其收购要约发起的三个月。如德经济部在审查有效期内决定实施审查,则须通知企业并要求企业递交有关收购材料。所需材料范围由经济部决定,并在联邦公报上予以公示。 为确保项目不受审查,收购方可预先向德经济部申请,要求开具收购项目不影响德国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证明。
金融环境 自1958年起,德国实行货币自由兑换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外汇管制,企业和个人可以自由持有和买卖外汇。政府对企业或个人的外汇汇出也没有限制,企业或个人可通过银行将存款汇出德国,但单次汇款超过12500欧元,汇款者需要向德国联邦银行履行报告义务,通常办理汇款的银行会提供报告程序方面的指导。 在融资条件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样待遇,但中国企业应注意德国银行体制与英美模式不同。德国不仅拥有众多(联邦或州)政府背景的政策性银行,而且德国银行大多是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实业于一体的“全能银行”,既经营传统银行业务,同时也从事证券投资和实业投资。 因此,在德国的金融体制和企业整治过程中,银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德国银行与企业间的特殊关系,使得银行信贷这一间接融资渠道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法律环境 德国法律制度健全、司法公正,并且认可世界贸易惯例和通用的贸易合同条款。同时德国是一个对外国投资者比较开放的国家。在法律上,德国没有专门为外资企业制定的法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拥有权、外资公司组织形式及其资本流动不会受到特殊的限制。 2003年12月1日,中国与德国在北京签署中德投资保护协定。2014年3月28日,中德之间的避免双重纳税协定更使得中国的投资者避免了额外的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