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服务】公司收购:德国公司的法律形式选择
2022-03-03 浏览次数:983
近年来,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德投资)急剧增加。特别是来自美国和中国的人数有所增加。中小企业是投资者的重点关注对象,其中包括许多世界市场领导者(隐形冠军)。这使得投资者有机会获得特殊的专业技术和欧洲内部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往往不仅面临文化挑战,还面临社会、商业和税法方面的挑战。
德国有多种公司形式和组织选择可供外国直接投资。然而,德国公司法的特殊性和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投资者仔细研究。
参与公司基本上可以通过收购公司的股份(股份交易)、从公司收购全部资产(资产交易)或通过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来实现。
如果投资者选择了股份交易的方式,他将面临一个问题,即是通过国外直接参与还是通过德国或外国收购公司的中介来安排他在德国的投资。税法的考虑往往是最重要的。
法律形式至关重要
收购或投资的公司的法律形式也很重要。外国投资者需要对公司大体上很熟悉。
合伙企业,尤其是有限责任两合公司或类似的法律形式,通常是比较特殊的。不仅公司和合伙企业在税法上的区别对待,而且它们在利润分配、股东决议的多数要求、股份处分权和继承规定等方面也存在重大差异。此外,主要出于税收考虑,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实际目标公司之外的土地和专利等资产往往归股东所有,并将其留给公司使用。
外国投资者也会对其法律制度不理解,尤其是关于共同决策权的规定,一开始外国投资者往往难以理解。例如,在(通常)拥有超过 2,000 名员工的公司中,员工拥有基于《共同决策法》的共同决策权。他们的监事会由相等数量的股东和成员组成(工会的工作委员会成员)。
如果投资者正在考虑通过资产交易的方式收购一家公司,应注意根据德国法律,所有归属于待售业务或部分业务的劳资关系均依法转让给买方。外国投资者通常不知道这项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意外。一方面,投资者依法接管公司的全部员工或公司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员工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反对将其劳资关系转移给买方,导致买方可能不得不放弃希望继续为卖方工作的关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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