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服务】合同不规范导致货款“打水漂”?这4点合作前要明确。
2022-04-18 浏览次数:901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的一种常见活动。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是目前多数买卖合同纠纷的起因。正确防范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相当于给企业设置了一道安全防火墙。在签买卖合同前考虑得越全面,会有效防范大部分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从而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有家工程公司就因为合同不规范栽了,让我们看看以下案例,以示警示。
基本案情
某工程公司有一个长期合作的配套客户,作为供货方,公司每次都会提供各类的零件,然后客户也会按时结清货款。平时因为双方合作已经特别熟悉,相关的买卖合同也就没制定得特别正规。仅仅是通过传真的方式下单订货。当货款累计到一定数额时,再进行滚动式的结算。
本来以为这样的默契会一直延续下去,但没想到后来客户却率先打破了这份默契。当货款像往日一样积累到一定数额,客户却并没有按时支付货款,而是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欠。工程公司想着彼此是双方的老搭档了,就同意了对方可以晚些再进行支付。结果这一拖,就是十几个月。催了好久,好不容易结清后,客户又采购一大批零件,但再次拖欠货款。因为一直拿不到货款,万般无奈之下,工程公司只好将客户告上了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却判决工程公司败诉。理由如下:双方的订购供货单是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互动,但证明力仅相当于复印件,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而客户的否认无疑让这份证据更缺少了信服力。同时由于双方没有明确的交付凭证,工程公司对交付货物时间的举证也非常困难。所以最终只能判决工程公司败诉。
注意事项
1. 约定明确的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付款期限,能够明确约定付款日期的,也就是约定一个具体的日期,这是最好的;附条件,是当事人约定以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如果不能约定具体的付款日期,而是约定一定的付款条件,比方说收货后三日内制度,那么我们一定要保留好交付货物的相关的凭证。
约定违约责任如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实务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有的法院会应债权人的要求判令逾期付款者按万分之二点一/日计付违约金。但有的法院则以合同无约定为由驳回卖家关于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此,在合同中应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2. 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的“一诺千金”。
单次交易约定清楚下单方式和确认订单的方式。比如固定双方下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对接人等,保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原件。
3. 保留凭证,依约履行合同。
供应商发货要及时跟对方沟通,包括不限于发货时间、发货数量、送交地址、签验人等信息,交货时必须交付给有接收货物权利的人,如合同的签字人,合同约定的收货人等;交货时进行现场拍照或者录像,以作证据。
4. 走账、开票都要与合同签约方保持一致。
明确企业法人与股东个人账户之间的界限,防止财产混同。若要为第三人代收款项,则应当由第三人向支付款项的一方出具书面的付款指示,防止账目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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